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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地小微企业园扶持政策汇编
来源: 浙宝智慧信息产业园    时间: 2023-05-30  浏览次数:908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的特色优势。近年来,为解决小微企业“低散乱”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建设小微企业园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但总体上仍存在园区供给不足、建设水平不高、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破解土地制约,完善产业生态,打造亩均效益高地;有利于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集成服务,加强政策供给,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创业创新;有利于实现对小微企业的集中管理,夯实管理基础,促进安全绿色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浙江各地出台小微企业园专项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进行全方位扶持。浙企e站为大家整理了省内部分地区的扶持政策,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杭州市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城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修订版)(上政办函〔2021〕31号):新认定三星级小微企业园、省级小微企业园亩均领跑者称号,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关于印发《西湖区关于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西发改经信〔2022〕38号):对新认定为省级数字化示范(试点)园区的小微企业园,一次性给予园区运行主体 2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省 (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小微企业园,分别给予园区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提档升级给予补差奖励。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钱塘管发〔2022〕2号):(1)加快建设创新产业园。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园区、星级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运营团队最高2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2)鼓励园区产业集聚。对产业集聚达到要求的,给予运营团队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园区培育优质企业,每年引进(区外)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给予运营团队最高10万元/家、10万元/家、3万元/家的奖励;(3)鼓励创新产业园配套升级。经认定的区级以上园区实施园区配套提升,或实施数字化园区改造(使用园区大脑)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4)鼓励优质运营商在江东区域建设(运营)创新产业园,按最高1元/平方米•天标准给予一年期最高10000平方米的场地租金支持。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3〕4号):每年安排1.5亿元资金专项支持重点镇街工业园区和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镇街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小微企业园区提质发展。对每年度入选全省分领域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的制造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园,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22〕27号):对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基地,对运行主体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当年度新认定的浙江省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四星级小微企业园,对运行主体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度新认定的省级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对运行主体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省级小微企业园年度绩效评价为A档、B档的,分别给予运行主体30万元、2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富阳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富制高〔2022〕1号) :(1)实施数字化园区建设的小微企业园,按挂牌创建之日起项目实际投资额 (不含软件服务费)在 50 万元以上的,在项目建设完工并验收通过后,按实际投资额的 30%予以补助,单个园区补助最高不超过50 万元。(2)对新认定为省数字化示范的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和生产性服务类小微企业园,分别给予建设单位 50 万元、25 万元奖励。(3)对新认定的四星级、五星级的小微企业园,生产制造类的分别给予建设主体 60 万元、100 万元奖励,生产性服务类的分别给予建设主体 40 万元、60 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 150 万元奖励。

 

桐庐县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桐政办〔2022〕19号):对小微企业园投入运营后,连续两年亩均贡献达到35万元以上的,给予市场运营主体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园(基地)、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四星级小微企业园、三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市场运营主体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提档补差奖励。对小微企业园每增加1家规模企业,给予市场化运营主体每家3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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